一、温州洞头县经济如何?
洞头县的经济要述
1、经济总量不足。2000年GDP9.38亿元,2001年GDP10.22亿元,分别只占温州市的1.13%和1.1%。人均GDP水平低下,分别只有7461元和8130元,相当于全省平均的55.7%和55.9%,全市平均的65.7%和64.3%。
2、工业化进程滞后。工业化是现代经济增长和结构变革的主导力量。洞头经济总量和人均GDP水平低下,根本原因是工业化进程滞后。2001年洞头人均工业增加值只有1405元,为全省平均的21.5%,全市平均的22.4%。洞头经济结构中,渔业比重大而工业比重小,2001年三次产业构成为29.2:24.4:46.4,而温州市为6.2:56.6:37.2,浙江省为10.3:51.3:38.4。
3、民间资本积累能力弱。2001年洞头渔农民人均纯收入3508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603元,仅为全省平均的76.6%和 82.2%,全市平均的74.9%和65.2%。城乡居民人均储蓄2606元,只有浙江全省和温州全市平均的29.5%和33%。尚未摆脱不发达的“恶性循环”:人均收入低→人均储蓄低→投资能力弱→工商业发展慢→人均收入低,导致投资和扩大再生产能力较弱。
4、现代生产要素缺乏。现代经济增长,不仅需要资本,更需要技术和人才,特别是需要具有勇于竞争、敢冒风险和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洞头除资本短缺、民间积累能力弱之外,严重缺乏科技人才特别是企业家等稀缺资源,创新能力也相当薄弱。主要表现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匮乏;企业规模偏小,不能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科技投入不足,高新技术比重低,具有自主技术产权和产品更少。
5、创业文化氛围不浓。区域文化和价值观念对现实经济发展具有非常深刻的影响。受传统小农经济熏染,洞头人较追求安稳,小富即安,容易满足,缺乏市场意识、竞争观念、致富冲动和冒险精神,尤其是一些干部更缺乏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创新意识,对洞头的发展差距和面临挑战缺少足够清醒的认识。
6、城市化水平不高。今后一个时期地区之间的经济竞争将是城市实力、功能和投资环境之间的竞争。洞头的城市化水平还很低(2001年为30.7%,而省市分别为42%和43%),经济集聚能力差。由于周边市县经济发展很快,区际竞争和极化效应正在加剧,洞头能否抓住温州城市东扩、培育新区作为增长极的机遇,避免本已稀缺的生产要素被其它城市吸纳,将是一个颇具挑战性的课题。
二、浙江省洞头县对虾养殖场被征地青苗补偿一亩是多少?
一 、土地补偿费,测量及计算方法
采用传统的皮尺拉地的方法。首先就是环顾地块四周,找准边界,查看该地块大概是什么形状,确定图形以后,采用分割、切补的方法进行测量。
测量后,经过规则图形面积计算,换算成以“亩”为单位的面积后,就可以确定该土地面积补偿费,因为我们所征地是用作物流项目所见,是政府招商引资所批地建设项目,该片地属于地,补偿金额相对稍高,土地补偿金额是58000元/亩。
二、青苗补偿费
根据地面种植农产品的属性定价,每亩地在2500—4000元之间浮动。
三、其他附着物补偿费
征地片区地上附着物主要为苹果树、梨树、花椒树、浅井、 坑塘等。其中苹果树的补偿算最高的,90元/棵,说到这个事实,可能很多人不相信,90元一棵的苹果树,没听错把?怎么可能?农民兄弟把一根树丫砍下来收获的苹果当季卖了都不止90元吧,是的,农民兄弟当然不干,于是征地工作没法推进,事实就是苹果树一类90元/棵;花椒成树10元/株;梨树10元/株;柳树5元/株。
三、浙江省旅馆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宾馆、饭店、旅店、招待所以及其他以洗浴、计时休息、酒店式公寓等形式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 市和区、县公安机关是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旅游、卫生、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应当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旅馆与其所在建筑物中的非旅馆部分之间有隔离设施。
(三)客房区为独立区域,与旅馆内的娱乐、商业等附属服务设施分隔。
(四)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五)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有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六)有符合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设备设施。
(七)有旅客财物、行李保管室或者保险箱(柜)以及其他治安防范设施。
(八)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地上部分或者利用人防工程、普通地下室的地下三层以及地下三层以下开办旅馆。
第六条 本市对旅馆业实行特种行业许可制度。
申请开办旅馆的,申请人应当向开办旅馆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七条 申请人申请开办旅馆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证明。
(四)旅馆方位图及其内部平面图。
(五)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八)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区、县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区、县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 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许可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决定变更许可事项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因翻修、改造、扩建、合并等原因改变旅馆原有开办条件的,应当到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重新进行实地勘验。
第十条 旅馆迁移地址的,应当向新址所在地的区、县公安机关重新申请《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 旅馆停业、歇业的,应当在停业、歇业的3个工作日前向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申请人办理许可手续时,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交有关材料。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予以撤销,并在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
禁止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二)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定期组织演练。
(三)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四)建立旅客验证登记制度,按照规定设专人查验旅客身份证件,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
(五)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全天值守。
(六)建立会客登记制度。
(七)对违反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
(八)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日。
(九)对旅客遗留的财物妥善保管;无法归还原主的,送交公安机关。
(十)接受公安机关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配合公安机关执行公务。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不得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或者隐瞒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五条 旅馆及其工作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
(一)住宿旅客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
(二)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的。
(三)淫秽物品、毒品等违禁物品的。
(四)旅客使用已经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有伪造、涂改身份证件等情形的。
第十六条 旅客住宿时应当按照规定持合法有效证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遵守旅馆的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监督旅馆建立并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二)对旅馆进行治安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三)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
(四)建立旅馆业治安不良信息记录制度。
(五)查处刑事、治安案件,对突发治安灾害事故和事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六)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七)依法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下列措施予以取缔,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
(二)向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调查、了解情况。
(三)进入无证经营的旅馆进行检查。
(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证经营行为有关的资料。
(五)查封、扣押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相关的需要作为证据的物品。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定,旅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
(三)不依照本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旅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对旅馆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不落实治安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
(二)不落实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定期组织演练的。
(三)不组织工作人员接受治安防范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的。
(四)不建立值班巡视制度,客房区无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不设专人全天值守的。
(五)不建立会客登记制度的。
(六)不能保证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在旅馆营业期间正常运行,或者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少于30日的。
(七)对违反旅馆治安管理制度的行为不及时制止的。
第二十二条 旅馆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旅馆工作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员、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后,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洞头县城区有多少人口?
洞头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陆地面积10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790.00平方千米,总人口12.32万人。
五、洞头县的名小吃是什么?
鮸鱼丸敲鱼猫耳朵番薯制品墨鱼饼红圆饺子(最好去中心街的阿六锅贴卖那的饺子那叫一个棒)
六、洞头县土地总面积多少公里?
温州市洞头区位于浙江省东南部,总面积2777.3平方公里(含水域)。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20°59′45″-121°15′58″,北纬27°41′19″-28°01′10″之间。海域面积达792平方公里。洞头渔场是浙江重要渔场,渔场面积达4800多平方公里,常年洄游的鱼、虾、蟹类达300多种,其中常见的鱼类有40多种。
七、洞头县有什么特色美食?
1,洞头墨鱼饼
墨鱼饼又名乌贼饼,是一道美味可口的名点,属于浙菜系。墨鱼饼是以墨鱼内囊的精华加工成的鱼饼类食品。以墨鱼的内脏(雄的精巢,雌的卵巢和缠卵腺)为原料。
2,猫耳朵
猫耳朵是一种杭州特色面食,后在山西、陕西等地流行,但其形状与杭州略有不同。其并非如名字所说用猫耳制成,只是因形似猫耳故名。在中国华北地区,猫耳朵大多像其他面食一样作为主食,而在南方地区多作为点心和小吃食用。
3,洞头蛏子羹
洞头蛏子羹是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的特色美食。 洞头蛏子羹是以番薯粉和鲜蛏为主要原料制成的羹类食品。
4,洞头紫菜
洞头紫菜是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的特产。霓屿街道是洞头主要的紫菜基地,也是我省的“紫菜之乡”,拥有紫菜养殖面积1.8万亩。霓屿街道是百岛洞头的“桥头堡”,质嫩味美的紫菜是霓屿街道的传统产业,有着几十年的养殖历史。
5,洞头黄金卷
洞头黄金卷是由鳗鱼炮胶、竹荪、墨鱼饼三种原料套成圆卷后制成。
八、洞头县第一中学?
洞头一中创办于1956年9月,初名“洞头县初级中学”,是洞头县历史上第一所中学,建校初只有小学“戴帽”的两个初中班,后因行政区划分、变动等原因曾四易校名:1958秋为“玉环县第四初级中学”,1959年4月改为“温州市洞头中学”,1965年2月改为“洞头县中学”,1970年改称“浙江省洞头县第一中学”至今。1972年春开设高中班,从而发展为一所完全中学,1992年起停招初中班。1978年成为温州市级重点中学,1981年至今是浙江省重点中学之一。1994年通过省重点中学合格督导评估,1999年省教委发文认定为省三级重点中学,2001年通过省三级重点中学督导复查,同年,评上温州市文明单位。2002年乔迁新校,2003年评为温州市“花园式”单位。
九、温州洞头县怎么样(综合方面)?
你好,我就是一个洞头人,洞头的确很小,而且每年夏天台风的确比较多,少的话大概两三次,多的话四五次,当然了,这里虽然并不是很富裕,但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基本的设施都是有的,房价相对于温州便宜了很多,而且海鲜比较多,临近海边,看看大海还是很有意思的
十、温州洞头县旅游攻略,即怎么玩?
去洞头一天时间基本够了,如果是乘车去的话在温州新城客运站乘车,车程大概1小时左右,现在去洞头主要的项目有两个,一个是游泳,一个是吃海鲜,主要几个地方走一圈一天时间足够了,现在去如果晚上留宿一晚的话夜景也是非常享受的!
开车去的话也可以的,路上会方便一些,到景区以后可以找一家比较经济实惠的饭店把车停在那里,然后可以轻松自在的享受美景和美食,现在去一定要去游泳哦,!
祝您洞头之行旅途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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