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民宿管理办法?

124 2024-03-01 18:34

一、2021年北京民宿管理办法?

一、2021年在北京农村开民宿的条件

根据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2021年在北京农村开民宿的条件如下:

1、经营主体

乡村民宿经营主体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企业法人。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利用自有宅基地和农民房屋经营乡村民宿。鼓励有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企业法人通过投资、租赁等方式,参与乡村民宿的建设和运营。其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企业法人经营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对外开展合作,并可以获取相应的收益作为集体经济收入。

2、经营用房

乡村民宿的经营用房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应符合北京市抗震设防要求、消防安全要求与节能要求。建筑结构应安全牢固,无安全隐患。在设计、修缮及改造时,建筑用地范围应保持不变,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应符合区域规划要求。至于民宿建筑物的面积要求,乡村民宿的单体经营规模为经营用客房数不超过14间(套),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

3、从业人员

乡村民宿从业人员应持有合法身份证明或者务工证明,境外从业人员还应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并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和相关安全培训。

4、规范经营

乡村民宿经营者需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如经营餐饮),并上墙公布。要求安装使用公安机关的信息采集系统,落实旅客住宿登记、访客登记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码标价的收费标准、住客须知和安全提示,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住宿、餐饮等信息。

二、2021年在北京农村开民宿的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

由乡村民宿经营主体提出申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后提交乡镇政府。

2、乡镇审核

乡镇政府组织实地踏勘,对房屋的合法性、安全性、布局合理性等相关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提交区乡村民宿发展工作小组。

3、证照办理

由本级区乡村民宿发展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联合审核小组,对申请经营的乡村民宿实行联合受理、联合踏勘、联合审核。审核同意后,各部门会办理或备案好相关证照手续。如审核的民宿不符合条件,相关单位会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二、北京民宿特点?

北京民宿的特点如下:

1. 位置优越:北京民宿一般位于市中心或景区附近,交通便利,方便游客前往各个景点。

2. 住宿条件舒适:北京民宿的住宿条件一般比较舒适,提供有独立卫浴和空调等基本设施,部分民宿还提供有厨房和洗衣机等家庭设备,让游客在旅途中更加便利。

3. 体验当地文化:北京民宿通常是由当地居民开办的,可以让游客更好地了解当地的文化和风俗习惯。一些民宿还提供有特色的早餐、茶歇、手工艺品等服务,让游客深入了解北京的文化内涵。

4. 价格实惠:相比于酒店,北京民宿的价格一般更为实惠,特别是对于预算有限的游客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总之,北京民宿具有位置优越、住宿条件舒适、体验当地文化和价格实惠等特点,是一个不错的住宿选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民宿条件和服务可能有所不同,游客在选择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做出选择。

三、酒店管理公司可以开民宿么?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住宿的话,要看你营业执照上的营业范围是什么包,不包括餐饮和住宿。如果你是光餐饮的话,那就只能经营餐饮,如果你是参与证书都有的话就可以进行住宿。但是大部分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都会办理住宿的。不过,要看相应的位置能不能开民宿的条件

四、南昌民宿管理规定?

旅游民宿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旅游民宿经营管理,保障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促进旅游民宿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广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民宿,是指利用当地民居等闲置资源,主人参与接待,为游客提供体验当地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设施。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旅游民宿的开办、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四条  发展旅游民宿,应当坚持统一规划、科学有序、注重品质、体现特色、环境友好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第五条  本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旅游民宿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旅游民宿发展统筹协调工作机制,负责协调处理辖区内旅游民宿发展重大问题。

第六条  支持在具有丰富文化和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旅游民宿。鼓励农户、村集体和具有专业化经营能力的经济组织等,采用自主经营、租赁、联营等方式,参与旅游民宿经营管理。

对位于景区周边、特色村镇、历史文化街区、国家风景道、边关地区等区域,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民族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民宿聚集地,本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引导旅游民宿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章  开办要求

第七条  旅游民宿客房规模参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执行,经营用客房数量不超过14个标准间(单间)、最高4层且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超过规模的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场所,依照旅馆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管理。

第八条  旅游民宿选址应当符合本辖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和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等相关规划及要求,无地质灾害和其他影响公共安全的隐患。

第九条  旅游民宿建筑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房屋质量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

(一)具有合法的土地和房屋使用证明、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禁止利用违法违章建筑发展旅游民宿业;

(二)具有必要的污染治理和安全防护等配套基础设施,并达到环保要求;

(三)改建的旅游民宿建筑,不得破坏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必要时还应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建筑结构安全鉴定,确保建筑使用安全;

(四)旅游民宿建筑风貌应当与当地人文民俗、景观环境相协调。

第十条  旅游民宿消防安全要求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执行。利用住宅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改建的旅游民宿,其消防安全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等要求。

第十一条  旅游民宿经营应当符合下列治安管理基本要求:

(一)配置治安管理信息采集传输设备,核对住宿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其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以及住宿时间等信息,实时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传报公安机关;

(二)配备必要的防盗、视频监控等安全技术防范设施。

第十二条  旅游民宿应当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加强卫生管理,公共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换一消毒,一次性用品用具要一客一换;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

第十三条  旅游民宿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应当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的规定,规范经营,保证环境干净卫生和食品安全,并做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十四条  旅游民宿产生的污水不得排入饮用水源,不得直接排入自然水体和洼地,旅游民宿应当接入污水管网,或者配备必要的污水处理设施。提供餐饮服务的,应配套油烟净化处理设施,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相关标准。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投放、收集,每日处理和转运。

第十五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村规民约,尊重当地民俗,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爱护环境卫生,创建主客共享、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第三章  开办程序

第十六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依法申请商事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兼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旅游民宿建筑不需要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第十七条  旅游民宿开办实行备案制度。申办备案的基本程序如下:

(一)申请。旅游民宿经营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一张网”等系统平台向旅游民宿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旅游民宿申请备案事项包括:旅游民宿名称、地址、经营者姓名及联系方式;旅游民宿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客房数量;旅游民宿建筑权属及类别;营业执照;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证明。从事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的,还应当提供食品经营许可凭证。

(二)受理。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

(三)审验。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成立由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旅游民宿联合核验小组,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联合踏勘、审验,并在现场将审验结果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四)出具证书。在满足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具旅游民宿经营备案证书。

第十八条  各相关部门应依法为申请人提供便利,不得设置其他前置条件。

第四章  经营规范

第十九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将营业执照及相关证照置于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并公开当地旅游咨询、投诉和紧急救援电话。

第二十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告知并要求游客出示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入住登记,并实时将游客入住登记信息录入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旅游民宿经营者对经营活动中知悉的游客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一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依法规范安全管理,履行安全义务。

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旅游民宿经营者应当向游客作出说明或者警示。

台风、暴雨、洪水、泥石流等预警信号生效期间,可能受影响地区的旅游民宿,应当及时采取停止营业、关闭相关区域、组织人员避险等防灾避险措施。

第二十二条  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的旅游民宿服务信息必须客观、真实,不得做虚假宣传,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第二十三条  旅行社、住宿预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平台为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交易服务的,应对旅游民宿经营者实名登记,审查信息的真实性。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者违法行为的,停止提供服务。旅游民宿经营者提供汽车租赁、婚纱摄影、垂钓、采摘、旅游商品销售及其他娱乐休闲服务的,应当遵守相关行业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服务安全规范。

第二十四条  鼓励旅游民宿经营者投保公众责任险、火灾事故险、雇佣人员人身伤害意外险等商业保险,防范经营风险。

五、扬州民宿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规定了民宿的定义、管理标准和监督管理职责等。

第二章:设施设备

规定了民宿设施设备的基本要求,包括房间面积、床品、卫生间和洗浴设施、空调和通风、照明和电器设施等。

第三章:卫生管理

规定了民宿的卫生管理要求,包括房间卫生、床品和毛巾的更换、餐饮服务卫生管理等。

第四章:安全管理

规定了民宿的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消防设施和应急措施、电器设施安全、房间安全等。

第五章:服务管理

规定了民宿的服务管理要求,包括客房服务、前台服务、投诉处理等。

第六章:价格管理

规定了民宿的价格管理要求,包括房价、服务费等。

第七章:宣传和合同

规定了民宿宣传和合同的要求,包括宣传内容、合同条款等。

第八章: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规定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的要求,包括监督管理职责、违法行为处罚等。

民宿规范管理条例的出台旨在规范和管理民宿行业,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如果您是民宿经营者,建议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如果您是民宿用户,建议选择合规的民宿,确保旅游安全和消费权益。

六、民宿如何请人管理?

要请人管理民宿,首先需要确定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要求。可以通过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或当地人力资源机构发布招聘信息,筛选合适的候选人。

在面试过程中,重点考察候选人的相关经验、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一旦选定合适的管理人员,需要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工作职责、薪酬和福利待遇。

此外,还需要提供培训和指导,确保管理人员了解民宿的运营流程和服务标准。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沟通,以确保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满意度。

七、民宿小白一个,请教各位大咖如果管理民宿?

管理民宿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如果你只考虑自己一个人单枪匹马的干,你肯定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如果上线多个平台,经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预订的各平台渠道不互通,如果某一个平台有人预订了一间房,那么需要你自己手动把其他几个平台的房源同步关闭,步骤繁琐又容易出错,还会导致财务统计错乱、不统一,造成极大不便。而如果你选择一款专业化的民宿管理软件来帮你管理好民宿,那管理民宿就没有那么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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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是小白还是大咖,这些都能够帮助您更好的管理好民宿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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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北京民宿前景如何?

前景广阔。北京民宿是改革开放后的新生事物,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前景广阔。北京民宿目前有两种形式,一是在城中心区的,如什刹海等地,主要是发挥中心城区文化地理的环境和优势,宣传中国传统文化。

二是在郊区,主要是发挥地理和环境优势,供人们休闲娱乐。

九、什么是北京民宿?

北京民宿是指的利用北京当地闲置房产资源,房产的主人主要接待来访住宿的客人,为住宿的客人提供体验房子所在地周边的自然、文化与生产生活方式的一种体验。

简单的来说就是把北京自己的房子提供给游客住宿的房子。

游客可以通过自己的喜好及需要选择民宿,可以从专门订民宿的网站上订自己喜欢的北京民宿。

十、北京民宿申请条件?

有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房屋,卫生许可证,防疫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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