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保障金:自理10万元,半失能15万元,全失能20万元。一次性收取,不计息,主要用于:应急就医、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物品损坏、代购代买等增值服务等,退院剩余余额退还。
2.一次性安置费:2000元/人,一次性收取,用于提供长者入住所需的厚被子、薄被子、褥子、床单、被罩、枕头、毛巾、脸盆、床笠等物品。
3.床位费:单人间(32平方米)3800元/月;双人间(50平方米)5800元/月。
4.护理费:根据长者不同护理等级按1500元/人/月-12300元/人/月收取。
5.餐 费:1500元/人/月,如需碎食、流食或匀浆膳食,每人每月加收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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